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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管理工作业务指南

依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我处履行以下职能:

一、公务员登记

(一)登记范围:政府部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定职的;调任的公务员;按计划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

(二)登记所需材料:

1、公务员登记请示

省直内容包括:机关行政编制数、机关公务员数、机关职位空缺情况、拟登记人员基本情况、进入方式等。要求以文件形式上报。

市(州)内容包括:市州(含县、市、区)拟登记备案人数、拟登记备案人员基本情况、进入方式等。要求以文件形式上报;

2、调任、转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录用等方式进入机关的有关文件和依据(包括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批表、干部任免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证等。调任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

3、《公务员登记表》、《吉林省公务员登记(备案)名册》(省直和市直部门一式两份、省垂直部门和县、市、区一式三份)和《公务员登记审批(备案)统计表》(电子版和纸制各一份);

4、拟登记人员需录入公务员数据库后,方可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工作流程:经办人根据《吉林省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吉公局联发[200922号)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处领导审核后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到省人才信息库中将登记人员信息备案。

(四)工作时限:省直机关及省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随时受理。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应予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将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公务员日常登记审批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负责人:边学强

联系电话:85611228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

邮编:130021

二、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

(一)核定范围: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省垂直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二)所需材料:

1、人员结构情况报告

主要内容:单位“三定方案”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副巡视员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现有单位领导人数,巡视员(副巡视员)人数、内设机构领导人数、调研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人数。

2、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

3、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表一式三份;

4、单位人员名册。

(三)工作流程:经办人依据《吉林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吉发[200622号)文件规定,对申报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进行初步核定后,报处领导审核。

(四)工作时限:七个工作日

负责人:李莹

联系电话:85611228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

邮编:1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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