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下发了《关于市州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公局联发【2010】83号),现就登记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人社厅按照文件要求,对批准参照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审档,确定考核和考试考核登记人员,务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加盖印章后)报省公务员局职位处核准。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参公考试人员名单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各市州自行印制,规格可参照《公务员登记表》试样,每人填写一份。
三、各地备案时,需填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名册》电子版一式三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