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妇幼保健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吉公局联发[2009]7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相关单位: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努力下,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坚持以实施“一法两纲”为核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标,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落实孕产期和儿童保健两个系统化管理,全面提高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同时,涌现出一批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妇幼保健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妇幼保健工作深入开展,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重点是从事产科、保健的医护人员)。
(二)表彰名额: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妇幼保健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范,能够有效地指导和推动本地妇幼保健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省卫生厅《关于强化措施全力做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建立比较完善的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成效显著。
3.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不断创新妇幼保健工作机制,成功探索和总结了妇幼保健工作的先进模式或经验。
4.树立良好的妇幼保健行业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群众满意度高,在近几年全省妇幼保健工作目标考核中位居前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严守职业规范,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爱妇幼保健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突出,积极参加或推动妇幼保健工作,工作业绩得到同行公认。
3.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群众满意率高,近年来未发生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4.从事妇幼保健工作连续5年以上。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对象,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推荐对象上报前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5天。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的原则,评选推荐的重点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层单位和一线人员。各市州的分配名额中,推荐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均不少于70%,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25%。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领导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20%。推荐对象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上报前要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和纪检部门的意见。
(四)对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于2009年 11月 28日前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内容详实,字数不超过3000字。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吉林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吉林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享受市州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评选推荐。为了搞好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专门成立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妇社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传真):0431—82761902
电子邮箱:sfsc02@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邮政编码:130051
附件:1. 全省妇幼保健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员名单
2.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吉林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4.吉林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5.征求意见表
二ОО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全省妇幼保健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隋殿军 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高 枫 省公务员局局长
秦海涛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郝福荣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宋秀英 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谭少华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曲日胜 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张 力 省监察厅驻省卫生厅监察室主任
姚凤华 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
办公室:
主 任:姚凤华(兼)
成 员:李 丽 省卫生厅妇社处调研员
郝云文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主任科员
邢晓峰 省卫生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附件2:
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州或省直
|
先进单位名额
|
先进个人名额
|
长 春
|
7
|
13
|
吉 林
|
5
|
13
|
延 边
|
7
|
11
|
四 平
|
5
|
10
|
通 化
|
5
|
10
|
辽 源
|
3
|
7
|
白 城
|
4
|
8
|
松 原
|
4
|
9
|
白 山
|
5
|
9
|
省妇幼保健工作机构
|
1
|
6
|
吉林大学临床医院
|
2
|
2
|
吉林省人民医院妇产科
|
1
|
1
|
吉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
1
|
1
|
合 计
|
5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