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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妇幼保健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吉公局联发[2009]7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相关单位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卫生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努力下,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坚持以实施“一法两纲”为核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标,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落实孕产期和儿童保健两个系统化管理,全面提高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同时,涌现出一批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妇幼保健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妇幼保健工作深入开展,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重点是从事产科、保健的医护人员)。

(二)表彰名额: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妇幼保健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妇幼保健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范,能够有效地指导和推动本地妇幼保健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省卫生厅《关于强化措施全力做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建立比较完善的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成效显著。

3.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不断创新妇幼保健工作机制,成功探索和总结了妇幼保健工作的先进模式或经验。

4.树立良好的妇幼保健行业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群众满意度高,在近几年全省妇幼保健工作目标考核中位居前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严守职业规范,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热爱妇幼保健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突出,积极参加或推动妇幼保健工作,工作业绩得到同行公认。

3.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群众满意率高,近年来未发生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

4.从事妇幼保健工作连续5年以上。

三、评选方法及要求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对象,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推荐对象上报前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5天。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的原则,评选推荐的重点是妇幼保健工作的基层单位和一线人员。各市州的分配名额中,推荐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均不少于70%,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25%。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领导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20%。推荐对象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上报前要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和纪检部门的意见。

(四)对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2009 1128日前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内容详实,字数不超过3000字。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吉林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吉林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享受市州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评选推荐。为了搞好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专门成立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妇社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传真):043182761902

电子邮箱:sfsc02@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 邮政编码:130051

 

附件:1. 全省妇幼保健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员名单

2.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吉林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4.吉林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5.征求意见表

                       

二ОО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全省妇幼保健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长:隋殿军  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高   省公务员局局长

秦海涛  省卫生厅副厅长

 员:郝福荣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宋秀英 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谭少华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曲日胜 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省监察厅驻省卫生厅监察室主任

姚凤华  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

办公室:

 任:姚凤华(兼)

 员:李   省卫生厅妇社处调研员    

郝云文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主任科员

邢晓峰  省卫生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附件2

 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州或省直

先进单位名额

先进个人名额

 

7

13

 

5

13

 

7

11

 

5

10

 

5

10

 

3

7

 

4

8

 

4

9

 

5

9

省妇幼保健工作机构

1

6

吉林大学临床医院

2

2

吉林省人民医院妇产科

1

1

吉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1

1

 

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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