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阳光考录”,公开考录政策、招考办法、招录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
2、招录计划、报考资格条件、面试和体检考核人选的确定等重要问题,必须经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开办“报考指南”、开通 “考录热线”、实施网上报名、设置报名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4、严格各项保密事项。涉及试题命制、考生面试序号、体检双背编号及考生切身利益(如考生信息、体检结果)等涉密事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秘密。
5、严格执行面试考官持证上岗制度,并实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
6、面试期间面试考官、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关闭手机,并交由监督员统一管理。
7、面试、体检采取统一“入闱”封闭管理,采取面试考官抽签确定组别、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体检考生双背编号等措施,为考生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8、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面试考场、新闻记者现场采访、群众代表现场旁听,切实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面试工作结束后认真听取监督员的反馈意见。
9、印信管理与审核业务工作人员相分离,审定事项用印必须审定人员、印信管理人员、处长三人签字。
考试录用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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