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各部门、各驻外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检验省政府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绩效指标推进落实情况,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30号)和省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1.省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驻外办事处和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内的行政机构。
3.驻省中直有关单位。
(考评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业务)指标和共性指标,以及其他反映部门整体绩效的相关内容。
三、考评时间安排
从2015年1月开始,至2015年2月中旬结束。
1.2015年1月6日至20日,对驻长的省政府51个工作部门(单位)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2.从2015年1月下旬开始,对省政府5个驻外办事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3. 从2015年2月上旬开始,对驻省中直12个单位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考评组到驻长省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和中直单位现场考评的具体日期在考评部署会上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考评步骤和方法
(一)自我评估。由各部门对本年度重点工作(业务)指标和共性指标完成情况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和总结,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含光盘电子版),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办公室备案。
(二)考评组考评。考评组主要对部门年度绩效计划和共性指标两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
1.部门年度绩效计划考评主要采取听、查、看、访的形式进行:
听:听取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年度绩效指标按计划完成情况及取得的突出业绩。非年度绩效计划之内的工作情况不需汇报;二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三是改进措施。
查:查阅文件资料。考评组按照绩效计划中的一、二、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逐项查阅相关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工作痕迹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工作部署文件、工作过程记录、检查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工作总结、工作业绩和经验等。对非本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实材料须是正式文件。
看:现场实地察看。对电子操作系统平台或确有必要进行重点察看的项目,将深入到现场,掌握工作落实的实际情况。
访:访服务对象。现场考评时,从被考评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和所属事业单位中选取30名代表(服务对象和所属事业单位各15名),对部门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和实际工作效果进行定性评价。
2.共性指标的考评依据《2014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共性目标考评内容和标准》(吉公局发〔2014〕45号),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法制办和省公务员局负责,采取随考评组一同考评和日常工作考评相结合或单独组织考评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资金和部门经费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并确定分值。考评分值由负责共性指标考评的部门于2015年2月10日前报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办公室。
(三)社会评价。在省“两会”期间,以发放评价卡的方式,分别征求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常委的意见,对省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做出定性评价。同时征求9个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部分省属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体工商业户、社区居民代表对省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定性评价意见。并在省政府工作部门之间进行互评。
(四)领导评价。以发放评价卡的方式,请省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对省政府工作部门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做出相应等次的评价。
(五)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主要是对各部门的加分、减分、“一票否决”和各单项考评成绩等进行汇总。加分、减分和“一票否决”的标准在《2014年度吉林省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绩效管理考评办法》中明确。
(六)拟定考评结果。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办公室按考评组考评(含绩效计划和共性指标考评)、察访核验、社会评价、领导评价分别占绩效考评总分的75%、5%、10%、10%的权重,对各部门各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结合加分、减分和“一票否决”情况,最终形成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分数。按考评得分的高低排序,原则上按照“优秀等次比例占参评部门总数的20%左右、良好等次比例占参评部门总数60%左右;达标和未达标等次比例占参评部门总数的20%”左右的比例,提出考评等次意见,形成考评报告,经省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五、组织领导和分工
2014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和驻省中直有关单位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由省公务员局牵头组织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内的绩效考评工作由其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公务员局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省政府工作部门的绩效考评,按照部门分类的方法,组成经济调节和经济管理类部门、社会管理和政务管理类部门、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类部门三个考评组,考评组组长和工作人员从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组成员单位中抽调。
六、要求
开展政府绩效管理既是推进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有效手段,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确保考评质量和效果。
(一)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接受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有效落实。考评组进行现场考评时,对准备工作不充分、相关问题解释不清楚的,每项在绩效考评总分中分别减0.5分。
(二)要注意沟通协调,确保考评工作有序高效完成。各部门要提前与各相关数据采集、提供部门(单位)进行联系,明确标准,提供的材料信息要规范、权威,经得起检验。对考评过后补报的材料,考评组不再组织确认。在每个部门(单位)的现场考评时间均为半天,无特殊原因,不要调整考评日期。
(三)要从严落实规定,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考评过程中,考评组和被考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相关规定要求,不张贴(悬挂)条幅,不摆放鲜花、水果和香烟等物品,不安排宴请。本着精简、必要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考评汇报会的人员数量。各部门(单位)的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省垂直管理系统的省级主管部门对地区局的绩效考评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并在实施考评前将考评工作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报送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办公室。省垂直管理系统内和驻地政府的绩效考评结果情况报告于2015年3月10日前报送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办公室。
附件:1.省政府工作部门、省垂直管理系统和驻省中直有关单位绩效管理考评范围名单
2.2014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加分项目申请表
3.省政府各部门和省以下垂管系统人员情况统计表
bet365线上网址
2014年12月1日
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范围名单
(56个部门和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旅游局、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经济技术合作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省物价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务员局、省畜牧业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驻天津办事处、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省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省供销合作社、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测绘局。
驻省中直有关单位绩效考评范围名
(12个单位)
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家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中国民航吉林安全监督管理局、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省气象局、省地震局、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省垂直管理系统绩效考评范围名单
(5个系统)
省国家安全厅、省地方税务局、省统计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