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以绩效管理为抓手
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深入开展
2010年以来,省地税局坚持把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与中心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引入绩效管理思维,用部门绩效考评指导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用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推动部门绩效落实,始终贯彻“计划、实施、检查、运用”的考评思路,探索出具有吉林地税特色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模式,为完成全省地方税收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及时健全管理规范,实现公务员考核制度化。2010年,省地税局作为全省首批开展岗位绩效考核试点单位,出台了《省地方税务局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强化了平时考核,突出了主管领导的考核评价作用,做到“年初有计划、周有例会、月有调度、季有考评、年终有测评”。近年来,又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地研究完善考核方式方法,2015年在岗位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吸纳了国家税务总局绩效管理的方式方法,重新制定了《省地税系统个人绩效管理办法》,并出台了《个人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每个环节进行分解说明,让每名公务员明白考什么、怎么考。通过建章立制为全系统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着力强化工作体系,实现考核组织专门化。省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要求各级地税局成立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负责,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绩效管理,要求各单位的内设机构都要指定绩效联络员,专门负责绩效工作的日常传达、落实和协调沟通。目前,省地税系统共有专职绩效人员70人、兼职绩效人员282人、各处(科)室绩效联络员1288人,占全系统公务员总数的18.1%。绩效考核队伍专业化,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层层分解任务指标,实现考核内容精细化。秉持围绕中心、聚焦主业的原则,每年初,省地税局都把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一定的类别,形成每个处室的绩效指标。每名公务员再根据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参照本处室绩效指标和个人岗位职责,制定《个人岗位绩效管理计划任务分解表》,从任务指标、工作措施、分值、考评周期、预期效果5个方面进行细化量化,确定本年度个人绩效指标。在个性指标上,每名公务员都要制定不少于3项常规计划任务,且至少有1项可以量化考核的指标;对不能量化的指标,也要在工作措施和预期效果中表明可以衡量的具体标准。在共性指标上,则紧跟中央和省委要求部署进行设计,主要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建工作、“大课堂”学习、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内容,由职能处室对全机关公务员进行考核。在计划指标审核上,设置了三级审核程序,即个人自行制定指标并进行自审,主管领导结合部门绩效指标和岗位职责进行复审,绩效办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对指标内容、工作措施、考评标准进行合规性审查。通过这种对工作任务的层层分解,实现考核范围的全覆盖、无死角;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确保重点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严肃落实工作流程,实现考核管理常态化。在日常考核管理中,省地税局建立了一套清晰的工作流程,强化对考核过程的监控。一是要求每名公务员建立《年度绩效管理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能够证明个人岗位绩效任务完成情况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个人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二是每周由各处室负责人主持召开1次工作例会,每个公务员总结绩效工作进展情况、梳理未完成的事项和原因以及下步工作打算。三是每月由省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各处室按月汇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绩效任务完成。四是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当季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分管的公务员按照“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效果”、“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给出客观公正的考评意见,打出A、B、C、D、E等次;各处室正副职领导由主管局领导按照上述考核内容进行考评。各级主管领导在平时考评打分时,各项指标考核结果全部为A(很好)等次的人员比例不能超过53%,确保实现公务员差异化考核。通过这种平时对个人工作过程控制,及时开展调度和督导的方式,实时掌握公务员的工作动态,确保了机关工作目标的实现,有效避免了年底突击或者干脆“撂挑子”的问题。
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实现结果运用公开化。省地税局制定了《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每年末,绩效办综合年终考核民主测评得分、公务员4个季度的岗位绩效领导考核评价得分、公务员获得荣誉或受到批评情况的加减分等三方面成绩,形成公务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并提交省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在公务员任用、评先选优、绩效奖励方面充分运用,较好地调动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一是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各处室(单位)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省、市、县局都根据本级机关处室绩效考评成绩评选先进处室。机关优秀公务员必须在个人岗位绩效平时考核突出且具备优秀等次条件的人员中产生,省局各处室、各市州局只有被评为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才有资格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对没有完成关键指标任务的,在评先上实行一票否决。二是作为公务员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选任处室领导干部时,将公务员绩效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综合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指标,在确定考察对象时,如果该人选的绩效工作考核未达标也要一票否决。三是严格按照《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兑现每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通过对公务员考核实行“五化”管理,目标确认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奖惩兑现到位,有效地激发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15年,在全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税源形势艰巨复杂的情况下,全省地税收入达到789.5亿元,较2010年翻了一番,同比增长3%,成为东北三省一市(大连市)国地税8个征收单位中当年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单位。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省地税局始终稳定在全国先进位次。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省地税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