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各级政府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实施市(州)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对乡镇(街道)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
一、政府绩效评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在全省各级政府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是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是优化行政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径;是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为主要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估机制,形成组织健全、程序完备、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各级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推进发展,构建和谐;绩效导向,鼓励创新;突出重点,促进落实;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群众参与,社会公认;评估结果与奖优罚劣、行政问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
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量化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以有利于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和促进工作的落实。在建立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的同时,确定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
(一)在建立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内容和指标的过程中,要注意与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的内容相衔接,因地制宜地确定各项指标;要注意政府绩效评估与目标责任制的区别,突出工作绩效,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实化;要注意部门履行职责目标与共性目标的确立,明确导向,增加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注意评估内容的简化,减少工作过程评价,注重整体效果评估。
(二)在确定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时,要注意体现本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紧密结合实际,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民生建设、政府管理等方面设计内容和指标。要保证绩效评估指标的科学性、连续性和可对比性,以及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差异性。要注意吸收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合理确定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的指标权重。对评估指标要进行分解,做到细化、量化、实化,明确载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
三、政府绩效评估的程序及方法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的程序和方法是:
(一)评估程序
1. 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各被评估单位以年度为周期,制定绩效计划。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绩效计划,要按评估权限报本级政府绩效评估机构审核;下级政府的绩效计划要经上级政府绩效评估机构审定后组织实施。
2. 日常评估。被评估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要按照绩效计划分别在上半年和年底分阶段进行自我评估,上级或本级政府绩效评估机构要通过平时跟踪评估,加强督促检查。
3. 年终评估。由上级或本级政府绩效评估机构组织进行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评估,同时开展领导评估、社会评价。
4. 确定等次。将跟踪评估、领导评估、社会评价和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评估,按照不同权重进行统计汇总,形成年终绩效评估结果。
5.结果反馈。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向被评估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反馈,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6. 结果兑现。要坚持评估结果与奖优罚劣、行政问责相结合。对绩效评估取得优异成绩的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对绩效评估结果较差的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吉林省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评估方法
采取分类评估与分组评估相结合、跟踪评估与年终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不同评估主体多维度评估的方法,对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进行绩效评估。政府绩效评估一般由跟踪评估、领导评估、社会评价和年终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评估四部分组成。
1.跟踪评估由政府绩效评估机构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被评估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完成工作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
2.领导评估由政府绩效评估机构组织进行,由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下级政府或分管的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做出相应等次的评价意见。
3.社会评价由政府绩效评估机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常委(委员),不同层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以及被评估部门之间进行评价;或者吸收有关方面群众代表进行评价。
4.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评估,由政府绩效评估机构组织专门人员成立评估组,按照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的年度绩效计划,对被评估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进行逐项评估,根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评估赋分。
跟踪评估和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评估,通常采取“听、查、看、访”的形式进行。听:听取简要汇报;查:查阅文件资料及电子文档;看:现场实地察看;访:走访服务对象。
对出现违反专项资金下拨和使用规定、本部门及直属单位领导和公务员发生违法犯罪或严重违纪案件、以及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多起较大以上事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年终绩效评估总分中扣减分值或直接降低评估等次。
四、政府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
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绩效评估奖惩机制,合理有效地运用绩效评估结果。
(一)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估结果,认真分析查找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对策和措施,不断加强政府管理、改进政府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公务员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评估结果与公务员考核、奖惩、选拔任用、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奖励机制,对绩效评估取得优异成绩的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政府工作部门中的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行政奖励。
(三)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特别是对年度绩效评估结果较差的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和安排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增强绩效预算执行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五、政府绩效评估的组织机构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政府绩效评估组织机构,在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承担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层级管理、覆盖全省、运转协调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县以上政府绩效评估机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评一级的原则,组织对下一级政府和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绩效评估工作。同时,省、市(州)政府绩效评估机构还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指导,确保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六、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
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化对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纳入到改进政府工作、加强政府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富民强省战略大局中去谋化、去研究、去推进,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尽快启动绩效评估工作;要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绩效评估工作扎实推进,科学发展。
(三)周密组织,稳妥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及时研究建立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地设计绩效计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四)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政府绩效评估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我省的政府绩效评估尚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各级政府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