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和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实施意见》,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实施意见》
附件:
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业
道德培训实施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11-2015年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要求,结合《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和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通过在全省行政机关中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培训,提升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公务员队伍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培训对象
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重点加强基层一线、窗口部门等直接服务群众公务员的教育培训。
三、主要任务
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作为每个培训班次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时期,将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实践活动,营造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良好氛围;加强相关基础建设,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长效机制。
四、培训内容
按照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要求,一是要系统学习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内涵和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基础知识;二是要按照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四个专题来开展培训;三是要开展好公务员职业道德案例教学;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培训。
五、总体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政府和公务员队伍的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严密组织,切实保证把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2、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对培训范围内的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员轮训工作。省、市、县三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省直各部门,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要负责本系统的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制定符合部门工作性质的职业道德标准,结合部门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来开展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
3、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创新培训形式,积极推行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有效方式,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更具吸引力、感染力,更具针对性、实效性。要结合实际适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效果。
4、要注重与实际工作结合。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将公务员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监督约束的重要手段;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与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和选树道德楷模结合进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大力宣传推广;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通过培训和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公务员的素养,树立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5、要建立培训长效机制。要夯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基础,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紧抓好;要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要举办公务员职业道德师资培训班,为各地培训优质师资;要选购适用的培训教材,制定实用手册等;要加强培训指导,制定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考核、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确保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取得实效。